1997 西藏人权报告(概要)

概述

本报告将揭示中国政府高压统治下的西藏民族和藏人的人权横遭蔑视、践踏的事实。

至1997年底为止,至少有1216名西藏政治犯还在中国政府的监禁中。其中有295名是女政治犯,39人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政治犯。已知至少有六名西藏政治犯在监牢中丧生。

中国政府为了根除争取西藏之自由、独立的爱国者而展开所谓的严厉打击活动,并在各寺院进行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在爱国主义教育运动中,凡表示不满或反抗者均被赶出寺院或被逮捕;由于爱国主义教育运动,至少有2827名西藏人被赶出了寺院,165人被逮捕,有六名僧侣在暴虐下丧生。中国政府在西藏各宗教和文化中心大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运动,这一运动还将继续在学校、单位及其他藏人集中区展开。

由中文代替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西藏语文。借口发展西藏而对西藏进行大规模的殖民,这种殖民对西藏人没有带来任何的好处。对西藏妇女强制进行堕胎和绝育手术以控制西藏民族人口的发展等,中国政府通过诸上措施,正在实施消灭西藏的宗教、文化、民族、传统并试图在各领域推行将西藏完全中国化的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

 

在过去一年里,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压制,从1996年4月开始的所谓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中,在西藏专门针对佛教僧侣,以各种暴虐手段强制他们丑化、攻击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承认中共所立假班禅是真的,承认西藏在历史上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以及强制藏人放弃爱国思想等。

到1997年为止,至少有2827名西藏佛教僧侣因此被赶出寺院,165人被逮捕,35人被迫自动离开寺院,九名僧尼由于不堪中共暴虐而丧失生命。目前,中共政府加紧控制新入寺人员,不仅严控各寺院的僧侣指标人数,而且不许十六岁以下的孩子进入寺院。

中国政府将其推行爱国主义教育视为一次重大的胜利,称在1787座寺院的四万六千名僧尼中,对三万人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并宣布这一爱国主义教育不仅在各寺院,还要在西藏社会推广。

 

和思想自由

自中共侵入西藏以来,中国政府完全禁止西藏人民的言论自由。在1997年,已知至少有16名西藏人由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而被中国人逮捕。

1997年中国政府修改《刑法》,将反革命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其改变的主要原因是藏人反抗中共压迫的抗议示威和散发张贴标语、传单、西藏国旗等行为都是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逮捕的。

政治犯

藏人由于行使信仰、言论、集会、思想等最基本的自由和权利而仍有1216人在中国政府的监狱中遭受非人道的暴虐,其中有295人是女政治犯,39人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政治犯。有约85人的刑期超过十年以上徒刑,这意味着他们将在毫无自由的监禁中度过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十一世班禅和其父母仍处于中共的关押中,由中国政府任命的班禅转世寻访小组组长恰扎仁宝齐,由于忠实于自己的信仰而被判处六年徒刑。

达纳久美松保(71岁),他已在中共的监牢中度过了四十一年,如不被加刑,他将在公元2011年获释。

政治犯罗桑丹增(28岁),阿旺秋沛(31岁)被判刑十八年。才仁顿珠(66岁),索南顿珠(24岁)被处十二年徒刑。朋措尼仲(29岁)、吉美央金(28岁)、丹增图旦(27岁),阿旺松卓(21岁),监赞卓嘎(27岁)等人由于在扎什监狱颂唱西藏独立歌曲而被加刑十二至十八年徒刑。

随意逮捕和拘押

大部分西藏政治犯都被中国政府随意逮捕和关押,1997年有九十六名西藏人被中国政府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判处八年等有期徒刑。

由于中国政府的严密控制,西藏的许多内幕并不为外界所知或很久以后才为人所知,如1996年底说明有204名西藏人被中国政府逮捕,但另有53名1996年被捕的西藏人到1997年才为外人所知,因此1996年目前已知的被捕政治犯人数是257人。

1997年中国政府解释说已修改了《刑法》,但对藏人,根据中国政府的政治需要而无视公正的法律途径,随意逮捕、判刑的行为并无任何的改变。对西藏政治犯随意逮捕,而在没有明确罪名指控的情况下长期关押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判刑时,许多西藏政治犯被剥夺在许多时候仅具象征性的辩护或寻找辩护律师的权力。

在关押、审讯期间严刑拷打逼供,在修改过的法律中加上了危害国家或泄露机密的罪行,1997年有七名藏人被指控是西藏流亡政府的间谍而被捕,其中除一两人有曾去过印度的记录为“证据〞而外,其他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证据。

暴虐

在1997年,已知有七名藏人由于遭到中国军警的毒打而丧失生命,其中江央成列(25岁)被中国军警以电刑处死;噶桑达瓦(29岁)在关押两年半期间,由于经常性地遭到中国军警的电击等暴虐而被迫自杀;朋措央吉女(20岁)在中国军警抽取其脊髓水后立即昏迷不醒并导致死亡。

监狱守卫对藏人使用各种刑具进行拷打折磨,以枪托砸击、拳打脚踢、使用高压电击、关在黑牢中、置于冰屋中、从犯人身上抽血等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虐在西藏监狱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如有一个西藏政治犯被狱警铐在发烫的烟囱上长达二十四小时,直至双手完全溃烂为止。

 

失踪

中国政府继续实施秘密逮捕不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而秘密关押造成失踪。如由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确认的十一世班禅及其父母,从1995年5月开始被中共秘密拘押至今失去踪影。1997年已知有九名藏人失踪,其中有些是16岁的少年,中国政府一直不向外公布拘押的地点和刑期等,他们的父母由于不知自己孩子的生死情况而心急如焚。

另外今年才得知还有四名藏人在1996年失踪。

 

种族区别对

 中国政府在人民代表、教育、工作、住房、卫生等权益方面极明显地进行民族区别对待政策。

在西藏,掌权的官员基本上是由中国人组成,即使各寺院的所谓民主管理委员会也由中国当局任命的中共工作队的人员充任;

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藏人正在失去就业的权力,而却被征调去进行无偿的劳动。

1997年有七十余名西藏籍导游以曾去过印度为由解雇,代替他们的是来自中国的导游。

藏人在中共统治下正在丧失了一切就学的权力,凡入学的必须交纳高额学费,还要自备课本、桌凳等,包括西藏大学在内的各学校招生时以中文进行考试,对藏人学生不进行西藏宗教、文化、历史的教育。

另据多份证词表明:藏人到医院就医去需要交纳医疗费,但许多中国人就医却是免费的。

藏人就医不管病情如何严重,首先必须交纳八百至一千元的定金,有一些藏人因无力交纳定金而因此丧生,在住院期间,每天一张病床要交20元,普通的一次吊针要收200元左右。

妇女权益

从1986年中国政府加紧压制西藏佛教开始,西藏妇女在已遭受非人暴虐的情况下,又有237名尼姑给赶出寺院。

1997年被监押的妇女政治犯已知的达295人,其中已知十一人被处十年以上的徒刑。

有一名妇女怀孕三个多月,被捕后由于强制站立二十四个小时而造成流产。

1997年,已知至少有883名妇女被强制绝育,其中一名因此丧生;三名妇女则产下死婴。对怀孕的父母处于重罚。

对妇女进行绝育等手术时使用各种不配套、不规则甚至锈迹斑斑的器械。1996年底在拉萨市所属各县进行为期二十二天的计划生育工作,期间有308名妇女被推上绝育手术台,其中一名在强制实施绝育手术时造成死亡。

在西藏自治区的建顿镇(音译–译注)凡十六岁以上的妇女全部被迫采取绝育或避孕措施。中国政府规定西藏人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超过次数将被罚1500元至3000元人民币,而且超生的孩童长大后将得不到教育和工作的机会。

避孕或绝育活动风行整个西藏,同时却大量移民,使西藏民族的生存面临危机。

 

儿童

1997年中国政府随意关押、逮捕少年儿童,这些少年的信仰、教育、文化之权益横遭践踏,对这些被捕的少年和其他犯人一样不让有代理人或与家人见面,由于行使言论自由,有39名西藏少年被中国政府逮捕关押,其中包括最年幼的十一世班禅喇嘛。

在中国统治下,三分之一的西藏学龄儿童完全没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在西藏各城镇的学校是针对移民之后代而建立的,西藏孩童入学不仅要交纳高额的学费,而且由于入学考试等完全采用中文也使许多西藏孩童丧失了入学的机会。

对西藏佛教寺院的教育方面进行压迫剥削,中国政府不仅严控僧侣人数,而且希望入寺为僧的西藏人必须给中国官员送更多的钱才能如愿。

从1996年开始的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中,已知有613名西藏少年被赶出寺院。

1997年四月,所谓西藏自治区的中国官员将小学教学中以藏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并未具体实施的书面规定修改为以中文为教学主要语言,西藏儿童不仅不能享受西藏传统的服装和西藏食物,而且在西藏传统节日中也不予放假,但与他们毫无关系的中国民间节日却给予假期,不许拥有达赖喇嘛的照片,对西藏孩童予严苛的处罚等,例如让西藏学童漂洗学校或教师私人的衣物,以及无偿地让学生在各工厂劳动,甚至以橡皮筋、马鞭、电线、棍棒等作为体罚6至12岁小学生的工具。

 

移民

中国政府对西藏的大量的人口迁移,西藏人一直将其视为威胁其民族生存的最主要的危险。

从1994年开始,有六十余万中国人以六十二项工程以及发展西藏为借口移民西藏,以发展经济为理由的大量移民使西藏人在自己的家乡成为少数民族,在西藏,藏人虽仅有六百万人口,而中国移民已有七百五十万人口。

对移民西藏的中国人,中国政府在提供住房、工作、教育以及各种社会利益方面给予特殊权力等。

生存权

中国政府虽声称在发展西藏的经济,实际上由于中国政府的上述政策,西藏人的生活陷于极大的困境中,特别是西藏农牧区带来极大的困难,中国政府官员不考虑西藏的实际情况而在藏人中征收名目繁多的超额的赋税,西藏农牧民每年要交纳土地、牲畜、皮、毛、肉类、黄油、粮食、奶子、奶酪、饲料、药材、牛粪以及根据地方特产而加派等各种名目的税项或摊牌、费用。对藏人征派如此繁多的税项,却没有为西藏人带来任何的利益.藏人虽未能得到文化教育的机会或安全保护,但仍征收退休税和教育费等。

1997年初,在拉萨的非本地人亦被征税,其中包括朝圣者也被迫交纳人头税。

结束语

中国政府一直宣称集体权力优先于个人权力,但对西藏民族恢复、延续、发展民族文化的集体权利却横遭剥夺践踏。1997年5月,中国政府宣称佛教要适应社会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适应佛教;1997年七月,所谓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奎圆又说佛教仅仅是西藏文化的一个部分,西藏文化要融入中华文化之中。

联合国召开第五十三次人权会议时,为了避免世界各国与中国就人权问题发生正面冲突而努力在各国之间推动和谈,因此许多国家在与中国政府的官方接触中均将人权问题作为主要的议题之一。中国政府释放一俩个西藏政治犯以及在国际人权文件上签字等,完全是为了防止世界的谴责,以及为了维护与世界各国的商贸利益而作出的,这一切对西藏的人权状况并没有任何实质的改善。处于中国侵占下的西藏之人权特别遭到严重的侵害,中国政府不仅有计划地践踏西藏个人和集体的权力,而且还对西藏的民族和文化区别对待,1997年西藏的文化、宗教、政治权益等诸方面遭到严重的侵害、压制,西藏的各宗教、文化中心、学校、单位等社会各个领域的严密统治使西藏的民族、宗教、文化正在有计划地被毁灭。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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